下文只是個人思想濃厚的短感,不喜者可略過不讀。看就好不要幹譙我拜託Orz

深夜醒來,頭痛欲裂的我一如往常按下了電視機的開關,反芻著看過的新聞。
前日發生的棄嬰,犯人是誰似乎已經水落石出,一個國三的小女生。
螢幕的走馬燈上閃過「初嚐禁果」「一家六口渾然不知」「鑄下大錯」「後悔莫及」等等的字眼。
從頭到尾,我並沒有覺得她或是他有做錯什麼,
若真要說有什麼錯,那就是她們的行為現今的法律不允許而又讓這件事曝光罷了。
常常聽到過去有更多人的年齡更加幼稚便成為爸爸媽媽,
而那些人的子嗣將這些事當成是茶餘飯後的閒話拿來取樂。
法律上的不允許,個人的解讀並不認為是因為做了「不可為而為」的錯事,
男女間的結合與血緣的傳承並沒有錯,
而是意味著當事人並沒有承擔後果的能力仍做了這些理所當然的事。
問題在這。

對少女而言,姑且不論事前知不知道自己已經懷孕,產子當下肯定是十分恐慌吧?
我見過人恐慌時的表現,自己也有過那樣的經歷,
那不是可以預測的行為,只能以邏輯崩潰來形容。
一如手拿著咖啡被車撞上卻只想著咖啡有否灑在自己襯杉上,
又如在高樓發生地震卻反而往樓下跳一樣。
只是就少女的情況來說,與其說是不能預測,毋寧是淺顯易懂的二則法。
引用最近所看的輕小說所述那般:「給予」或是「奪取」,
用我自己的說法就是:是要讓小嬰兒正常地活下去,還是讓自己正常地活下去,這兩種選擇。
到頭來似乎都是後者化為了行動。除了自己之外的事物不在考慮範圍中。

至今我都在思考大人與小孩之間的界線在哪。
那不單純是指法律上的規則,而是關於自己有無履行真正的義務與否的標準。
若以這件事作為例子,她們果然還是小孩。因為沒有能力更沒有覺悟。
成為一個大人,意味著能夠背負自己以外其他人的生死的能力與覺悟。
我們的眼中不成熟的父母親和身旁眼見那些所謂的大人們﹔當然有些是真的很不成熟啦~那算範圍外(笑
起碼也是願意背負自己以外人們的生活而活的,如果想輕賤這一切或是指責眼前的女孩,
但問自己有沒有這樣的能力與覺悟如何?
當然,我肯定是沒有。
所以我依舊是個死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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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