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文,顧名思義就是很
拙的
文(好像廢話...),
最近
死不死刑依舊是沸沸揚揚,感覺好像已經失焦了...還要炒下去嗎,一般人都知道要改變人的想法有時候終其一生都不見得辦得到,
要不然就不會有那句"
不惜死於句下"的名言了,個人很聰明,群眾卻很蠢,這也算是公論的一種吧(汗
上段不是我要說的,
下來才是,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是出了名的色胚,老是喜歡拿
黃腔當我的官用語,
最近找資料的時候發現上圖這本書,然後對作者進行
逆搜索的時候才猛然發現,
...作者居然因為本書內容過於猥褻而遭
判刑,包括該出版社社長連同編輯都一起快快樂樂下地獄(最近拿來當口頭禪
老實說看到這段
新聞剪報還真是讓我有點錯愕(是舊聞就是了...),
像日本這種所謂
次文化發展熱烈的國家居然會因為會拿這種算不上一流的中小型出版社開刀,(本書銷量日本地區只有兩萬